谭行我好想你”
於莎莎的声音很轻。
轻得像一片落叶飘进湖面。
可就是这一片“落叶”,在这间塞满近百號糙老爷们儿、酒气衝天、喧闹如菜市场的食堂里,砸出了滔天巨浪。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连炭火都识趣地噤了声。
所有人的目光“唰”地聚焦在那两个人身上
一个踩在凳子上、脸红得像煮熟的螃蟹、手里还举著半碗酒的谭行;
一个站在他身后、穿著深灰色风衣、笑得像春天第一朵桃花的於莎莎。
“”
谭行的脑子在这一刻,彻底宕机。
他保持著回头的姿势,脖子扭成一个诡异的角度,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微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酒碗还举在半空,整个人像被人点了穴。
【臥槽?】
【我喝了多少?】
【这是幻觉吧?】
於莎莎就这么看著他。
看著他呆滯的表情,看著他僵住的动作,看著他后脑勺上那撮呆毛因为转头而歪向一边滑稽得像个二傻子。
她忽然笑了。
带著一点点得意、一点点心疼、还有一点点“你也有今天”的促狭。
“傻了?”
她歪了歪头,声音里带著一丝只有她自己知道的颤抖。
她其实也紧张得要死。
心臟都快跳出嗓子眼了,手心全是汗,腿肚子都在打颤。
但她不能退。
她已经退了太久。
从长城脚下退到联邦,从联邦退到玄武重工的办公室,从办公室退到每一次想起他时那句“算了,下次再说”的念头里。
这一次,她不退了。
谭行终於动了。
他眨了眨眼。
又眨了眨眼。
然后,用一种极度不確定、像是確认自己是不是喝多了出现幻觉的语气:
“莎莎?”
“嗯。”
於莎莎点头,笑得眉眼弯弯。
谭行又眨了眨眼。
他把酒碗往桌上一顿,双手撑著桌面,从凳子上跳了下来。
落地的时候踉蹌了一下,差点没站稳。
於莎莎下意识伸手去扶,手指还没碰到他的胳膊
谭行已经站直了。
他站在於莎莎面前,两个人之间只有半步的距离。
他比於莎莎高了大半个头,此刻低著头看她,酒气还没散,脸红得厉害,但那双眼睛里的光芒,从迷濛一点点变得清明,从清明一点点变得
不像震惊。
不像茫然。
更像是一种確认。
像是在確认眼前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確认这一刻是不是在做梦,確认那个在他心湖中留下影子的姑娘,是不是真的站在了自己面前。
“你怎么”
他的声音有点哑,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於莎莎没让他说完。
“我想你了。”
她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声音比刚才大了一点,也更稳了一点。
“谭行,我说我想你了。从百校大考开始,从你一刀把我劈飞那天开始,从你在玄武重工办公室跟我说『妹妹』那次开始”
她的眼眶红了,但嘴角还是笑著的,笑得那么用力,那么认真,那么
倔强。
“我想你了。”
“我真的好想你!”
她竖起四根手指,在谭行面前晃了晃。
“一千两百六十一天。”
“从你把我劈飞的那天算起。”
“谭行”
她深吸一口气,把眼眶里那层薄薄的水雾硬生生逼了回去,声音陡然拔高,带著一股“老娘豁出去了”的狠劲儿:
“我喜欢你!”
“十五岁那年我就喜欢了!”
“你今天要是敢再跟我说什么『妹妹』我”
她的声音忽然哽了一下。
但她咬住了。
咬著牙,红著眼,一字一句:
“我不管我於莎莎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整个食堂,炸了。
苏轮手里的酒碗“啪嗒”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他浑然不觉,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邓威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仰著头,满脸写著“我是谁我在哪我听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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