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2章 陆渊的专利法(2 / 2)

没那么高的觉悟。你不给实在的好处,人家的热情迟早要凉下来。

”回去之后,我拟一个制度出来。“陆渊说,”格物院的所有发明创造,不管大小,只要被采用到实际生产中,发明者都有奖励。而且不是几十文钱的事。”

当天晚上,陆渊在书房里写了一份文档。

他管这份文档叫《技术奖励章程》。

内容很简单,总共就几条:

第一条,凡格物院和工厂的任何人员,提出技术改进方案,经审核确认有效,并被应用到生产中的,按照改进的实际效果,给予奖励。

第二条,奖励分为三等。小改进,一次性奖励白银一两。中等改进,奖励白银五两。重大改进,奖励白银二十两,另加官方表彰。

第三条,技术改进方案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详细描述原理、制作方法和预期效果。经格物院审核委员会评定等级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所有被采纳的技术方案,由格物院统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方案,归属发明者和工厂共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外传。

陆渊写完之后,看了一遍,又把第四条改了改。

他在第四条后面加了一句话:发明者的姓名,将永久标注在该技术方案的登记文档上,作为其贡献的证明。

这一条看起来不起眼,但他心里清楚,这一条比银子更管用。

对于这些工匠和年轻人来说,银子固然重要,但让自己的名字被记下来——让后人知道,这个东西是他发明的——这件事的分量,比银子重得多。

第二天,陆渊把这份章程拿到格物院宣布了。

黄守中把所有人召集到院子里。陆渊站在前面,亲自念了一遍。

底下的反应比他预想的要热烈。

”真的假的?改个小零件就给一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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