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谁他娘的摸我(2 / 3)

两米多高的积雪,人迹罕至的地方。

躲在雪窝子里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握草,哥你牛逼呀,这都能闻著味找到我,我以为你明后天才能来呢!”

“滚一边拉去,你以为我是狗呀!”

山沟沟里的风不仅不小,反而很大。

可在山里住过的都知道,只要雪窝子前挖兜挖的好。

大风产生的低气压正好是一个天然的屏障。

将雪窝子里的温度全都留在里面。

老一辈人的智慧,完全符合后世的科学道理。

“嘿嘿,哥你比狗还牛逼,这么大的风,狗哪能闻得到。”

陆卫国笑这给刘大壮一顿踢,小猞猁也找到一个温暖的地方,蜷缩成一团,开始休息。

等待的时候是漫长的。

在山里不像后世有手机,有电子书。

天一黑,有猞猁帮忙守夜,两人盖著一个狼皮褥子,开始准备睡觉。

外面的风声是很好的低频音。

陆卫国闭上眼睛就睡了过去。

可是!

还没到半夜。

他怎么发现有什么东西在摸自己的肚子。。

睡迷糊的他还以为,是李秀莲或者是赵杨阳。

毕竟赵杨阳那小丫头,半夜总是对呀下毒手。

但当那手上的老茧,摩擦到他那娇嫩的一片后。

陆卫国瞬间就醒了!

女人的手哪有这么粗糙!!

特别是那手已经开始解他的裤腰带的时候。

陆卫国瞬间起身。

接着将猞猁抱在了刘大壮的怀里!

白毛风,在草原,又称雪暴或者白灾。

是一种恶劣的天气情况。

而在东北,则是一种怪物的传说。

所有东北人几乎都听过一个恐怖故事,但凡有不听话的小孩。

在刮白毛风的时候,都不能出门,甚至都不能开门。

否则就会被“白毛风”给抓走。

尖锐的利爪会破开肚子,将所有的内脏都吃走。

陆卫国一个人走在白毛风中,回想起这个故事,握了握手中的猎枪。

前世的时候,在大兴安岭跟山狗子,还真见过一次“白毛风”。

按照那山狗子的说法。

那白毛风就是森林深处的雪豹。

那玩意常年生活在高的地方,下山容易晕氧。

而刮白毛风的时候,由于气压低,山下的氧气也少。

所以这才下山狩猎。

而雪豹吃动物,就喜欢抓心挖肝。

“可千万别有这玩意呀。。。。”

陆卫国一边走,一边祈祷。

虽说雪豹的皮毛价格比家里的紫貂皮子还要贵。

但在这种环境下,那玩意绝对是顶级猎手。

就算手里有枪都没啥用。

你想开枪,总要先看到吧。

现在能见度不到三米,谁能看到快如闪电的那玩意。

想着想着,陆卫国走回到之前上山的路。

找到刘大壮留下的记号。

沿着刘大壮的脚印开始上山。

而就在他刚进入森林的时候,早就等候的猞猁再次跳到了他的身上。

。。。。。。

山的另一头。

张本末紧了紧身上的破皮袄子,站在山头分辨著方向。

他本来想走土路去往奋斗村,可路上都是关卡公安。

不仅是县城的人,就连林业都出来帮忙。

被逼无奈之下,这才选择上山。

可山上的路更难走,再加上突然挂起的白毛风,也就一个山头就让他丢了方向。

如果是之前的他,或许早就崩溃放弃了。

可这段时间,又是在山洞吃动物的尸体粪便。

又是吃刘大壮的咀嚼物。

再加上那个听话的小丫头,让他感觉到了男人这两个字的意义。

从来不像跟赵家大姐一样,就跟个入赘的女婿一般,啥事都要听他们家的。

一连串的改变,反而让他更加有毅力。

“应该是这边,这边植物茂盛,是东边。”

张本末想起地理书上的讲的内容。

选择个方向,敲了敲腿给自己打气。

直接朝着山下跑了下去。

与张本末不到一公里的距离。

钱多来被十余人保护在中间。

黑色的棉衣,黑色的狗皮帽子,脸上围着围脖。

钱多来甚至还带了一个黑色的墨镜。

“钱哥,这天气,那钱是不是再加点呀。”

为首的壮汉在钱多来身边,一个劲的瞟他那手拎着的黑包。

“熊哥,你别这么叫我,叫我老弟就行,我也没想到,突然能有这么大的风。

兄弟们这一趟都辛苦了,只要能送我到边境,我兜里的钱都是你们的!

要不我带回去,也没地花不是?”

钱多来经过这几天的毒打,脾气改了好多,甚至都明白了,他现在的小命都抓在熊老大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