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及的。
半柱香后,周莞眼睛一瞟,才注意到角落里的少女。
“沈娘子何时来的?哎,真是让你久等。”
沈明玉只是莞尔摇了摇头,道明来意,把封好的纸递上。
周莞接过了信封,并没有打开,眼睛却往沈明玉身上一瞥,只见那粗布下的手腕纤瘦,光裸裸的,一点饰品都没有。
她能看出沈明玉是个爱美的,包头的蓝布缎边,还簪了一朵的黄色小花,也不知道哪个田边摘的。
只这一眼,周莞便心生轻慢——穿得那么土,就一普通农女,大字不识,裴家那读书郎是怎么瞧上的?
周莞自小就被母亲送去了学堂,且不说读过书,识得字,便是诗都能作得好,还被夫子夸,更有甚者,抄下来流传于坊间。
周莞自得于自己才女的名头。莫说村子,就是放眼整个平阳县,上过学堂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当她到了相看亲事的年纪,上门提亲的媒人数都数不来,其中也不乏富贵人家。
可没学识,只知走鸡斗狗的败家子,她瞧不上;有钱有学识的自然也有,但容貌又没那么俊俏,她不喜欢;有钱有钱又俊俏的,这类人却难寻得很,就算有,也一身傲人之气。
周莞瞧来瞧去,最满意的还是裴书悯——
其实最开始,她是瞧不上裴书悯的,他家太贫穷了。也不知是哪里逃难来的人,竟连土地都是赁的。他家的家财,她一边手都能数得过来。
但后来,她又想了想,虽然裴书悯穷困潦倒,但却是她见过的郎君里最好看的。况且他聪明上进,若有贵人相助,来日定有一番造化。
而自家么,爹爹在县衙可有关系呢,若裴书悯想进衙门讨个差,他家还能帮衬一把,可不就是命中的贵人?
周莞没想到,就在她相中裴书悯后,半路突然杀出来个沈明玉。
亲眼看着自己没掉的姻缘,周莞经常暗自懊悔,早知道便快些叫赵家牵红线了。
检查完抄录后,作为报酬,周莞慢悠悠从怀里摸出一颗碎银子给沈明玉。
踏踏实实的银子,攥进掌心,足有半两重。
沈明玉眼睛亮了,不过起先并没要,只是客气地推诿。周莞便直接塞给了她:“收下吧,你们家本就不富裕。阿悯人好,是不收乡邻的钱,我也都知晓,但周家也不差这些。实话说,我娘找了阿悯,也是专程照拂他生意的。”
“我家急着要,倒是累他好久。我娘不在,我便替她老人家谢过阿悯了,还劳沈娘子回去替我与他说一声。”
少女弯起眼眸,点点头,刚要与对方告辞。
突然,周莞胳膊一转,袖摆下滑,露出雪白的皓腕,以及一只翠光剔透的玉镯子。
“哦对了,沈娘子你会写字么?他这么忙,以后若不得空,你来帮忙写也行啊,就当多挣份钱贴补家用。”
沈明玉都不识字,更别说写字了。
周莞把话说到这份上,便是想让对方难堪。
她以为眼前这农女,如果耳朵机灵些,能听出那弦外之音,必然维持不住笑脸,撂担子走人;如果没听出,那就是傻,老实认了自己是粗鄙乡妇。
但她没有想到,沈明玉居然纹丝不动:“周娘子,我字不好,就不献丑了。以后若有活的话,再找我夫君就是了。”
说着,沈明玉就有了笑脸:“明玉知道周家业大,在这平阳县人脉广,就是县丞老爷都认识。这么大的官,咱们村谁不羡慕呢!裴郎能得周家青睐,真是莫大幸事。回头明玉定要与大家夸,娘子一家心好,是如何与人引荐裴郎呢。”
这话捧高了周家,听得畅快,极大满足了周莞的虚荣,却也让人不好下台。
旁边姐妹都看着。
不小心中套了,周莞只能暗道她狡猾,然后与人笑,硬承下这份情:“哎呀,客气什么,裴郎君有学识,又是自村人。若得时机,不用人提,我爹爹都会在表舅爷那,为他讨个差事呢。”
沈明玉立马扬起真挚的笑容。
周莞的性子,跟赌鬼爹真像,让她摸得太准了。
吹起好话,这群地主家的女儿果真停不下来。不知谁起的头,又说起自己身上戴的好东西......
最后,周莞的笑眼忽然一瞥。
沈明玉有些不自在。
对方的目光带着打量,似乎笔直,要看穿她包头的布缎:“沈娘子,你这身也太土了。毕竟刚成亲嘛,总要收拾得美些不是?你看,我这镯子、坠子多到戴不完,都赏下人了,要是喜欢啊,也送你两件呀。”
......
那妆匣被打开时,满装的银簪珠宝,仿佛阳光都碎在其中,闪闪的,沈明玉看得眼睛都亮了。
周莞轻蔑地看她,最后她没有要。
但走在回去的路上,她的眼前时不时飘过那满匣子的簪子、钗子、镯子,绿的,红的,蓝的......每一样都是她没见过的,放在日头下还能淌过流光。
她握起拳头。
沈明玉,你要是个没骨气的人就好了!
少女悄悄叹了口气。
深夜,裴书悯才到家。
用过饭后,他便打了盆水。修长的指骨浸于水中,又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