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3 / 3)

探进车内,身影快如鬼魅,又一把抓住陆闲的衣领,含住他的嘴唇,咬在上面轻轻咬磨,恼恨道:“你真是个勾人的男妖精!”

最后,她响亮地亲了他一口,这才大步跑开了。

路旁的树影参差开合,凉爽的夜风平地而起,吹得黑色的树影摇摇曳曳。

裴谙的裙摆也张扬起来,她感觉到一阵甜蜜的满足,与手上残留的温度,一起在心底充盈膨胀。

她喜欢他的一切。

喜欢这个她几乎不了解的男人。

她所知的陆闲,是抓取到的社交媒体碎片,对他这个活人本体一无所知。

她也不知自己那山呼海啸般的澎湃爱意从何而来,但只是想到他,她就很快乐。

常言道,初恋就像出水痘,出过一次,一辈子再也不会发了。

她现在是一个通体高烧,发着奇痒红疹的病人。

白日里嘈杂喧哗的校园,此刻静悄悄的。将死的夏虫躲在树上,偶尔叫一两声,悠扬、颤抖,长长短短。

她抬起头看漆黑的树冠。

有的蝉在地下沉睡十七年,醒来只活几天,吵吵嚷嚷地求|偶,无休止地交|配。然后,死去。

她有一种同样强烈的欲|望,在从蝌蚪变成蛙的过渡阶段寻求释放。学业与科研都很顺利,“乌眼青”即将扬帆起航,她的热恋如同一座烧裂的火炉,迸发着橘色的火星。

十八岁真是美好。

她会永远记得这个夏天。

永远。

学生公寓楼前亮着昏黄的照明灯,裴谙蹦蹦跳跳地跑上了台阶,在门口转过身,朝路边那辆宾利车挥手再见。

车后窗缓缓升起,宾利车打灯起步,驶离深夜寂静的校园。陆闲靠着后座,侧脸轮廓冷峻,眸底似乎敛着一丝复杂的无奈。

看走眼了。

“走”一半吧。

这姑娘的确聪明锐利,给她一个明确的支点,她能撬动整个地球,所以吵架百战百胜,犀利又毒舌。

可一旦没了靶子,她试图用直线思维去理解复杂的现实世界,寻求公式般确定的答案,就会变成一个……缺心眼儿。

用当下时髦的话讲叫“nerd”。

她长得很漂亮,他也喜欢她直来直去的性格。

但是……

艹傻子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