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1 / 4)

后来,丁思敏问过赵峯城,那天宴会夜里,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藏到那座庭院里的,又听了她说话多久,问完又哼哼唧唧地控诉他,好歹他也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怎么也偷听别人说话,真是有辱斯文,毫无绅士礼节,没有风度……

赵峯城任她坐在他腿上不依不饶,等她缠够了,才掐着她的小下巴,冷淡:“整座庭院都是你的声音,不发现你才难,扰民。”

丁思敏不服,又闹腾起来:“怎么可能,我分明躲到角落里了,什么扰民,那里那么大,我就占了一小点地方!”

赵峯城小臂施力,锢住她不安分乱动的细腰,唇压在她耳珠緩磨,炽息把她耳畔连同那一侧的肌肤都蒸得麻掉,指腹的糙茧磨人扎刺,她臂上雪白的禸从他的指间微微挤出,他捏得用力。

丁思敏顫顫巍巍地,控制不住有点想要迷昏,她年纪太轻,对禸体糾纏、耳鬓厮磨的抵抗力很不足,在微微的恍惚里听见男人带着几不可察谑笑的沉声:

“一小点,也够凶了。”

一小点个人,骂得凶,哭得更凶。

丁思敏那晚接到的电话,来自丁建华的新情妇,关莉莉。

但说是新情妇,其实她也不确定这个女人是丁建华的第几个情妇、又被他养了多久,只不过是因为关莉莉不是她所听过的那些情妇中的一个,所以她只能把这个女人定义为“新人”。

丁建华在外面究竟养了多少个女人,恐怕连他的“后宫魁首”吴紫荷都不是全部清楚,更何况丁思敏了。

从声音和语气听起来,关莉莉的年纪绝对要比吴紫荷轻很多,没有那种常年在交际里做表面功夫后养成的习惯性拿腔作势,而是直辣如枝刺,极有可能才二十左右。

像丁建华这种做工程起家的中年土老板暴发户,有不少都喜欢“吃鲜肉”,比起那些经验十足丰富、已经陪过不少傍家的妖精女人,更钟爱刚出社会的年轻女孩,有的更没下限更令人作呕,都年近半百了,只要“学生妹”。

前两年丁思敏和江玲曾经跟着丁建华去汕头玩儿过一次,那次是组局的是丁建华的两个生意场朋友,在一处私人山庄里,邀请了七八家人一起度假。

虽然在生意场上,没几个干净的,但很多时候却又不知道为什么默认存在着一条规矩,那就是有些场合,为了表面德行好看,只带正房和正房子女。

但表面只在有光的白天,暗地里的勾当一样不减。

到山庄的前两天都没什么,后来大概是第四天还是第五天的夜里,丁思敏和母亲江玲就撞见了某一桩。

当天的晚餐男人们在一幢水上餐厅,理由当然是要谈大事,女人孩子们在另一幢傍湖的餐厅,不必受烟酒的毒害。

用过晚饭,又聊了许久的天,丁思敏和江玲外出散步,夜深时,亲眼看到一个曾经带着妻子儿女来他们家拜过年的“掰掰”,一身酒气,搂着两个年轻女孩子,往山庄里的温泉的方向过去,其中一个好像校服都没脱。

当时的社会风气其实还很乱,虽然在96禁-枪和97刑-法实行后,已经不断改善,大案恶案逐年减少,但社会秩序还远不到十分稳定的地步,当时的粤省废除掉收容-遣送制度不过年余,到哪里都还需要暂住证,敲头党飞车党砍手党,黑黄毒依旧暗中横行,这两个女孩子不是服务员,但是谁找来的,谁安排进来的,怎么安排进来的,安排进来做什么,不言而喻。

而这个“掰掰”是这次旅行里比较有地位的一个,并且妻子也在山庄里,他的老婆孩子刚和她们母女一起吃过晚饭。

当时丁思敏惊得差点叫出声,而江玲也是十分震惊,但震惊过后,却千叮咛万嘱咐,让丁思敏千万不要说出去半个字,就当没有看见。

丁思敏当时有点生气,更不解母亲的选择,因为那个“掰掰”的妻子,她叫阿姨的女人,对她们母女很不错,这次来度假村送了她们很多国外买回来的礼物,和江玲也很聊得来,甚至约了之后带着孩子一起去旅行,可是发现了这样的事,江玲却要隐瞒。

况且在她的印象里,这个“掰掰”和妻子和自己的爸妈完全不一样,丁建华和江玲是外人都看得出来的貌合神离,可这对夫妻却很恩爱,如果是一起吃饭,夹菜舀汤,变着法地互相夸赞,感情好得不得了,好到让人看一眼都牙酸肉麻。

这次这个“掰掰”是喝得烂醉了,脚步都不稳了,万一是糊涂了呢,又万一是像电视剧里那样,被坏人做了局呢。

江玲苦笑:“敏敏,你不懂,如果男人真有什么,当老婆的绝对不会不知道,别人家的事,不要管,你管不了,别人也不想要你管。”

而第二天,几家人要去钓鱼,丁思敏看着那个“掰掰”的老婆笑容大方地道歉,说实在不好意思,老公昨天晚上喝多了,一直在房间里睡觉,现在都还没醒,他们家就不去了,她得回去,怕老公醒了没人照顾。

丁思敏当场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胃里翻江倒海。

后来没多久,听说那个“掰掰”因为涉黑、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罪名,被判了死刑,枪决,没收全部财产,家也散了,老婆带着孩子都走了,不知道是去了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