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执手(3 / 10)

砍翻第一只异兽,浑身是血地回到家,笑著对母亲说:“妈,以后这个家,我来撑。”

可他真的撑得住吗?

没有背景,没有资源,没有靠山。身上那些闯荡荒野的装备,全是东拼西凑的二手货。

他有的,只有一条命。

一条隨时可能丟在荒野上、连收尸都没人知道、会腐烂发臭的贱命。

韦正队长说得对他这十七年,都在为別人活。

他的余生计划里,有母亲,有虎子,有叶开,有林东,但却从没有自己的位置。

而於莎莎呢?

玄武重工千金,联邦天之骄女,狂戟於家的大小姐。含著金汤匙长大,身后站著整个玄武重工和整个狂戟於家。

他凭什么?

凭这条隨时会丟的命?凭这一身伤疤?凭这个连学都没上过几天的街头烂仔?

他配吗?

他拿什么配?

朝不保夕的他,只想混出个人样,让虎子和母亲过上好日子。

结婚?谈恋爱?那是他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喜欢,欣赏,爱意这些柔软到一碰就碎的东西,从来不该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因为他知道,刀是冷的,血是热的,但心必须是硬的。

这是他十四岁那年第一次杀人后,给自己立的规矩。

心一软,手就慢;

手一慢,命就没了。

他没资格心软。

所以,他装傻。

叫她“妹妹”不远不近,不亲不疏。

一道“妹妹”的墙,隔开所有可能。

每一次她靠近,他就往后退一步。

他以为退著退著,她就放弃了。像她这样的姑娘,身边从不缺追求者,热度过了自然就散了。

可她偏不。

从百校大考那天算起,一千两百六十一天,她一步都没退。

不但没退,还直接杀到了他面前,当著全天下人的面,把心掏出来砸在他脸上

“我喜欢你。”

“十五岁那年我就喜欢了。”

“我於莎莎这辈子,就跟定你了。”

谭行鼻子猛然一酸。

他想起虎子问过他:“哥,那个於姐姐是不是喜欢你啊?”

他说:“瞎几把扯淡,人家看得上你哥?”

虎子歪著脑袋,说了一句他至今忘不掉的话:

“哥,你要是也喜欢,那你就配。在我眼里,只有別人配不配得上你。”

他当时没回答。

不是不想,是不敢。

因为答案他比谁都清楚

他不傻。当晚就查了资料,那柄刀的价值,他看了三遍才敢信。

当时如果不是这柄刀,他或许逃不过苏二、关烈的追杀

从那天起,他就把她放在了心上。

可正因放在了心上,他才更不敢。

他怕自己哪天死在荒野里,留她一个人空等。

他捨不得。

他怕自己一身泥泞,脏了她的裙摆。

他怕自己配不上她的好,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

所以每一次她靠近,他就逃。

逃得远远的,逃到“兄妹”那道墙后面。

他以为这样对她最好。

可今天

她站在这里,眼含热泪,当著近百號人的面,把所有的骄傲和矜持踩在脚下,把所有的退路堵死,把心掏出来放在他面前

他还能退吗?

他还配退吗?

谭行深吸一口气。

虎子那句话在耳边炸开。

母亲在病床上的话也在心里响起:

“小行,这辈子遇到喜欢的人,就要好好珍惜。妈也想看你开开心心你太苦了,你值得拥有更好的人生!”

他抬起头,看向於莎莎。

酒精在血管里烧,韦正队长白天那句话又撞进脑海

“我从你的刀里看见了。你这辈子都在为別人而活,不是为你自己。”

他静静地看著眼前那个含笑望他的少女。

她眼里的光,像柔雨,一点一点,把他那颗坚如铁石的心,浸润出裂缝。

裂缝里,有东西在往外钻。

“爸,妈,虎子”

谭行在心中无声呢喃,

“或许,我也该为自己活一次了。”

“你们会原谅我吧?”

谭行动了。

他伸出手,握住了於莎莎的手。

於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