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9年,春季,温彻斯特。
春雨將石板街道浸成暗灰色,“渡鸦与麦”酒馆里烟雾繚绕,烤羊肉、湿羊毛、男人体臭的气味在酒馆中发酵。
火塘边,吟游诗人正嘶哑著嗓子唱一首新编的民谣:
“哈夫丹的斧头沉入海,
多赛特的沙滩染血红。
丹族人北逃如丧犬,
阿尔弗雷德王旗飘扬”
角落里,两个年轻人与周围粗鲁的酒客格格不入。
亨利精瘦健壮,十六岁的他比实际年龄更显老成,脸上有道从眉骨划到下頜的淡疤,那是三年前在康沃尔剿匪时留下的。
他穿著朴素的锁甲背心,腰掛长剑,正用匕首慢条斯理地削著一块硬奶酪。
坐在亨利对面的埃塞尔瑟斯,目前化名“埃茜”,她则完全看不出当年那个逃难女孩的影子。。
她身著皮革护胸和厚羊毛裤,外面罩一件带毛领的斗篷。裸露的小臂肌肉线条分明,握著一只锡杯的手指关节粗大,手背上有几处癒合不久的擦伤。
“听见了吗”亨利压低声音,“哈夫丹死了。”
埃茜喝了一口麦酒,这玩意儿她至今没喝习惯,太淡。
“六年前我们在爱尔兰海边漂著的时候,他刚当上『至高王』,现在嘛”埃茜开始回忆起来。
六年前,两个十岁的孩子用偷来的渔船漂到康沃尔,靠打零工、偷窃、偶尔帮渔民捕鱼活了下来。
十二岁时,埃茜徒手打死了一个想抢劫他们的醉汉,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异於常人的力气。
十三岁,他们用攒下的钱买了破剑和皮甲,开始接一些护送商队、追捕逃奴的小活。
埃茜的战斗天赋惊人,她本能地知道如何发力、如何闪避、如何一击致命。
去年春天,一群三十多人的土匪洗劫了索尔兹伯里附近的村庄,当地领主悬赏五十磅白银,但没人敢接。
那伙土匪的头目是个退役的丹族老兵,凶名在外。
埃茜和亨利带著当时刚凑齐的五十个佣兵(大多是走投无路的农夫和逃兵)进了山,三天后,他们带著土匪头目的首级和二十三个俘虏回来,自己只死了三个人。
“琥珀佣兵团”一战成名。
哈夫丹继位后对威塞克斯的攻势愈来愈烈,战乱频繁,因为海战流落到威塞克斯领地的丹族老兵数不胜数,他们大多成为了山大王。
“琥珀佣兵团”就是靠著剿匪起家,只可惜埃茜並没有从那些丹族人口中知道自己生父的消息,这些丹族人只以为埃茜的笔记本是富人的收藏品。
笔记本中没有任何文字,埃茜便將其当做自己的日记。
在爱尔兰,只有富人被允许学习卢恩文字,因此埃茜也知道怎么写。
隨著与亨利的冒险愈来愈多,日记中“亨利”的名字也开始频繁地出现
这时,酒馆门被推开,冷风灌入。
一名穿著威塞克斯王室卫队制式锁甲的士兵扫视一圈,径直走向他们的角落。
“埃塞尔瑟斯女士亨利先生”士兵行礼,“国王陛下召见。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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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彻斯特王宫比埃茜想像中朴素,没有金碧辉煌的装饰,石墙裸露,火炬在铁架上燃烧。
阿尔弗雷德坐在一张堆满羊皮卷的长桌后,这位四十岁的国王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眼袋深重。
他身边站著“长者”爱德华,如今已二十岁,穿著精致的锁甲,腰间佩剑的剑柄镶著红宝石。
王子好奇地打量著埃茜,显然没想到传闻中的女佣兵首领如此年轻。
“琥珀佣兵团。”阿尔弗雷德说道,“我听说过你们,在康沃尔剿灭『黑齿』匪帮,在德文郡击溃走私贩,上个月还在萨默塞特帮领主镇压了农奴暴动,虽然我觉得那领主活该。”
埃茜单膝跪地,这是亨利用半年时间教她的贵族礼仪。
“陛下。”
亨利跟著跪下。
“起来吧。”阿尔弗雷德摆摆手,“我不喜欢繁文縟节。叫你们来,是因为有件事需要你们去办。”
阿尔弗雷德展开一张地图,指著英格兰中部一片区域:“这里,麦西亚与东盎格利亚交界处,有一个叫『黑水堡』的地方。名义上属於古特伦王公管辖,但实际控制者是一伙丹族佣兵,头领叫『独眼』斯汶。他们名义上效忠古特伦,实际自行其是,劫掠商队、袭击村庄,连丹族人的税都敢抢。”
爱德华补充道:“古特伦公爵最近『病重』,无法处理军务。我们怀疑他和斯汶有秘密协议。斯汶帮他干脏活,他提供庇护和销赃渠道。”
“黑水堡易攻难守,我觉得交给你们解决就很不错。”
埃茜疑惑道:“古特伦王公不是已经皈依耶穌了吗而威塞克斯应该和古特伦是盟友才对。”
阿尔弗雷德没有回答,只是说道:“任务报酬两百磅白银,预付五十。但如果失败被俘,王室不会承认你们的身份,明白吗”
“明白。”埃茜毫不犹豫。
两百磅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