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转世。其中有一李姓书生,因生前批评县学教谕,死后被教谕贿赂陈世安,将其文书压在“文曲司”不得转世,已在阴间滞留十年。
道士教李书生写下一纸诉状,格式完全按《冥府文牍规范》,却在末尾藏了机关:按阴司规矩,诉状若涉官吏枉法,需在“事由”栏注明“呈监察司陆判官亲阅”。李书生故意不写此句,若陈世安按习惯补上,便是自投罗网。
当夜,李书生冤魂持诉状找到陈世安。陈世安见是寻常诉状,便道:“按规矩,此状需先经‘文曲司’初审,再转‘善恶司’,至少半年。”
李书生哭诉:“小人已在阴间十年,实不能等。听闻陈先生有通天之能,恳请相助。”说着奉上三十两银子。
陈世安见钱眼开,收了银子,提笔便要修改诉状。他习惯性地在“事由”栏补上“呈监察司陆判官亲阅”九字,却不知正中道士圈套。
次日,这道诉状经陈世安之手,果然直达陆判官案前。陆判官一看便知有问题:若真是普通诉状,岂会直接送到监察司?他不动声色,暗中调查,顺藤摸瓜,查出了陈世安伪造文书、收受贿赂的勾当。
更严重的是,陆判官发现陈世安竟私自修改“生死簿副册”,将阳寿未尽之人提前勾销,将阳寿已尽之人延后——皆因收了钱财。
陆判官震怒,当夜便率阴差包围文书房,人赃俱获。陈世安还欲狡辩:“判官明鉴,这些文书格式严谨,字迹工整,何来伪造之说?”
陆判官冷笑:“好个文牍大家!你只知格式,却不知阴司文书最重一个‘诚’字。格式再工整,内容不实,便是欺天!”
陈世安被押至城隍殿。城隍爷拍案大怒:“本府念你文牍之才,破格录用,你竟敢以权谋私,扰乱阴阳秩序!按阴司律法,当削去阳寿,打入铁围地狱!”
陈世安魂飞魄散,连连磕头:“城隍爷饶命!小人知错!愿退还所有不义之财!”
此时,那位引他入阴司的灰衣司吏出列:“大人,陈世安虽罪孽深重,但确有其才。阴司文牍堆积如山,若杀之,一时无人接手。不如令其戴罪立功,将功补过。”
城隍爷沉吟片刻:“也罢。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剥去你阳间十年寿命,削去你阴司职位,仍留文书房整理卷宗,不得再经手批文。另有一项:将你收受的所有贿赂,连本带利归还阳间,分文不得少!”
陈世安捡回一条命,哪敢不从。回到阳间,他大病一场,须发皆白,仿佛老了十岁。家中财物渐渐变卖殆尽,用以归还受贿之银。妻子王氏终日以泪洗面,昔日的富贵如过眼云烟。
而阴司那边,陈世安仍在文书房整理卷宗,只是再无批阅之权。那堆积如山的文牍,似乎永远也整理不完。每当他疲惫欲歇时,便想起陆判官的话:“你既爱文牍,便与文牍为伴,直至阴司最后一卷文书整理完毕。”
阳间渐渐有了新传闻:县衙那位陈书吏得了怪病,终日喃喃自语,说是夜里还在城隍庙抄文书。有人不信,偷偷观察,果然见他每夜亥时闭目端坐,丑时方醒,醒来后精神萎靡,手指却总在做书写状。
更奇的是,凡经陈世安之手的阳间文书,再无半分差错,格式之严谨,内容之详实,堪称典范。新任知县啧啧称奇,欲提拔他,陈世安却坚辞不受,只求做个普通书吏。
只有陈世安自己知道,他那些文牍功夫,如今只能用在正途上了。每当夜深人静,他闭目便见那无边无际的阴司文卷,仿佛永远也抄不完、理不尽。偶尔抬头,似乎还能看见陆判官铁青的脸在黑暗中注视着他,吓得他赶紧低头,继续在那永远也整理不完的文牍地狱中,一笔一画地写着、抄着、整理着。
而那枚当初老狐仙所赠的温润白玉,早在他被查办的那夜,就化为一滩清水,从他指缝间流走了,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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