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江凛之踏入正厅的那一刻,便察觉到了沈铭眼底闪过的慌张,他见此心里不由得意起来。
就在进门之前,他已敏锐地发觉廊下暗处藏着刀斧手,刃光隐现,杀机暗伏。看来,舅舅是想要取沈铭的性命。
换作旁人,或许乐得坐山观虎斗。但江凛之偏不。他非但不想借刀杀人,反而要亲手救下这个情敌,杀死他很无聊,杀人诛心才有意思。这念头一浮上来,他嘴角便勾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
于是他不急不缓地先上前拜见舅舅,依旧的言辞恭顺。随后转过身,换上一副欢喜热络的神情,大步迎向沈铭,拱手行礼,语气亲昵得像见了故交老友道:“好久不见呀,沈兄弟,近来过得可好?”
坐在高位上的王玄顿时露出诧异之色,忍不住问道:“外甥,你竟与他认识?”
江凛之笑容不改,朗声笑答道:“不仅认识,而且颇有一段缘分呢。当年我就观沈兄弟并非俗人,给了他一笔钱财,以解燃眉之急。你说的是不是沈兄弟。”
沈铭心慌意乱,他强忍不适,故作镇定道:“江公子说得不错。”他说完,看着江凛之脸上的笑意,迟疑了很久,他又低声道:“我们是旧相识了。”
其实沈铭此刻恨不得骑上小红马,八百里加急一路向北,或者有那遁地仙术,赶紧逃离这个伤心之地。
他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他曾经在走投无路之下抛弃了结发妻子,另娶高门千金。
若是传了出去,这岂不等于昭告天下的英雄好汉,他是个能舍弃糟糠之妻的无耻之徒。
而他沈铭这些年恰恰就是凭着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好人设,挣到的如今威望与地位。
就在他恍惚神游之际,江凛之又上前颇为热络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一拍力道不轻不重,却把沈铭吓了一跳。
江凛之见他这幅模样,嘴角又忍不住上扬,他转而对着舅舅王玄道:“舅舅,我与沈兄弟好久不见,能否让我们小叙一会儿?舅舅若是有事,再择其他时机跟沈兄弟谈谈如何,反正沈兄弟也不着急这几天走吧?”
王玄沉吟片刻。他本是护短之人,看自己外甥难得热切的样子,心头杀意便淡了几分。甚至暗自思量,既然外甥与沈铭有此旧交,倒不妨借着这层关系与之结盟。毕竟方才沈铭说的那些话不无道理,自己确实隐隐约约感到身处困兽之地,多一个盟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强。于是他点了点头,点头道:“当然可以。”
至于沈铭,此刻已经将先前的谋划忘得一干二净。他方寸大乱,本能地想就地告辞,逃出这座令他窒息的府邸。可他忍不住想知道那个人的消息,想知道她过得如何,于是,他几乎又没有犹豫,就答应了江凛之去花厅品茗的邀请。
此时,正午烈日当空,白花花的日光照在两人脸上,院子里蝉鸣聒噪,一声高过一声,搅得人心烦意乱。
沈铭一身黑衣劲装,亦步亦趋跟在江凛之身后。江凛之则是一袭白衣,步履从容。两个人穿过游廊,往花厅而去。
一路上江凛之偏偏先不提起有关温可的半分事,倒是悠悠然问起沈铭来:“呵呵,沈兄弟,这一别五年,拿着我给你的一百两银子,娶妻生子了没有?”
沈铭苦涩地无奈一笑,低声道:“江公子,你也是明知故问……”
江凛之得意地轻笑两声,不紧不慢道:“抱歉,这我还真不知道。可能我就是这样的人罢。如今天下大乱,管他外头的春夏秋冬,从不喜欢过问什么江湖庙堂之事。只想过好自己的小家日子罢了。”
江凛之这话倒没有撒谎,说得诚心诚意。他们一家是祖传三代的技术性官僚,这王朝不管是姓曹、姓王、姓司马还是姓拓拔,朝廷总要治理水患、建造工程的。
乱世之中,凭着一技之长,确实有恃无恐,不必看谁脸色过活。
江凛之又道:“一别五年,沈兄弟倒是变化不大,不过比起第一次见面,气色好了不少。但我敢肯定,你要是见到她,一定不大认出来了。”
沈铭心中一紧,强作镇定道:“是吗?那也难说。”
江凛之摇头否认道:“肯定认不出来了。她现在吃好穿好,养尊处优,哪里像当初跟着你朝不保夕,瘦得跟个白骨精似的,一阵风就能吹倒。”
这番话如刀子剜在沈铭心头上,让他无地自容。这燥热难忍的午后,他因为心中烦躁与羞愧,竟然浑身冒了冷汗,后背的衣衫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又黏又冷。
他想挽回一些颜面,于是硬撑着回道:“那丫头其实很不听话的,估计没少在你面前提起我。还请公子勿要计较,莫怪她。”
“哈哈,沈兄弟真是多虑了。温可她自从给我生了一子之后,就从未提起过你了。”
沈铭有些惊诧道:“你们……竟然有孩子了?”
“是呀,孩子都四岁了。是个儿子,我的长子。全家上下都很是喜欢他呢。不过我那儿子实在调皮了些,经常惹他母亲生气。唉,成了人父才知道这孩子难养。你说是吗?沈铭?”
他垂下眼,看着青石板上的光影,哑声道:“那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