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分到了將近二十万美元的分红时,他们的眼睛,都直了。
二十万美元!
他们辛辛苦苦给唐梅林拍了几年电影,拿到的钱,加起来,都不到这个数字的零头!
唐梅林最臭名昭著的,就是他的“创意会计法”。
他总能用各种匪夷所思的“宣传成本”、“管理费用”,把你一部明明赚钱的电影,做到“亏损”。
最后,你不仅一分钱分红都拿不到,甚至还要感谢他,没有让你赔钱。
相比於唐梅林那套吃人不吐骨头的假帐。
刘浩这份诚实、慷慨,甚至有点“傻”的財务报表,对这些被压榨了太久的创作者来说,具有著致命的吸引力。
一个导演,当场就站了起来。
“刘老板,我也不跟你废话了。唐梅林那个王八蛋,我早就不想跟他干了!以后,我就跟你混了!”
“没错!算我一个!能堂堂正正地站著挣钱,谁愿意跪著当狗啊!”
有一个带头的,剩下的,全都响应了。
第二天,唐梅林最核心的,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创作班底,集体向他递交了辞呈。
然后,他们昂首挺胸地,走进了夜梟影业的大门。
这一下,等於是釜底抽薪。
唐梅林的公司,彻底成了一个空壳子。
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没有暴怒,反而异常地平静。
他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坐了一整夜。
天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脸上,却露出了一丝疯狂的狰狞的笑容。
他知道,在商业上,他已经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再讲什么商业规则了。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他很多年都没有联繫过的號码。
电话那头,是一个声音沙哑,听著就让人不寒而慄的男人。
“是我。”唐梅林说。
“我需要你,帮我做掉一个人。”
“一个中国人。我要他,从洛杉磯,彻底消失。用你最擅长的方式。”
被釜底抽薪,逼入绝境的唐梅林,终於亮出了他最后的,也是最歹毒的獠牙。
他决定,动用法律之外的终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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