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比得过猎犬的鼻子?
判断出了鹿群移动的方向,爷仨沿著痕跡追赶。
倒也不用在雪地里快速奔袭,也快不起来,跟著痕跡走就行。
野牲口是不会连续不断赶路的,它们没那个能耐。
老林子里不好做比较,后世动物世界中有过介绍,非洲平原上,有过部落猎手一直追赶,生生把猎物累死的情况。
长距离奔袭,还得看两条腿走路的人类。
越追,鹿群留下的痕跡越多,蹄子印和粪便也都更新鲜。
原本这回进山,是要带著郑宏的。
老郑比张红旗他们三个,更著急赚钱,可建设兵团这不是刚改制嘛,张红旗估摸,老郑想要跟著钻老林子打野牲口,最少得等到过完年了。
鹿群喜欢活动的区域是固定的,天性如此,低矮的灌木丛和稀疏的坡林地,都是它们乐意待的地方。
这些地貌有利於观察狩猎者,能够有效避免被猛兽猎杀的可能。
该说不说的,野牲口几万年进化出来这点本事,全都是提防其他野牲口的,结果没想到,人类不按套路出牌,一开始用弓箭、飞梭啥的,现在用枪了,妥妥纯欺负。
“这群梅鹿挑的地方,可不咋妙啊,红旗柱子,你俩过来瞅,鹿群进了前头那片坡林地,不管是撵著它们追的是豹子还是猞猁,全都能从树上扑击它们!
这是自寻死路嘍!
看这边,那树干上,瞅见没有?
爪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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