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经过这一个月的信息搜集后,大家觉得在各自的领域上都了解得差不多了,于是决定碰个面交流一下。
其实三人在鹏城的时候也交流过各自的态度。在对待西卡退出这件事上,还是比较一致的。
少时作为一个偶像团体,随着年纪的增长,迟早会面临粉丝爬墙、成员退出或者组合解散的事情。930只是因为事发突然,加上少时正好处于事业巅峰期,所以大家才会感到震惊!如果像其他组合那样,平时就有“成员不和”、“公司拖欠演出费”、“某成员xx粉丝”等负面新闻流出,那么930也就不会让大家感到惊讶了。
还有关键的一点,三人都不觉得idol是个长久的职业,内心也都有过让各自的女朋友干脆退圈去享受生活的想法,加上三人和西卡也不是特别的熟悉,所以,在震惊过后,安抚完各自的女友,三人也就不把930当回事了。
而之所以还有这次以930为主题的聚会,还是因为这个月来,各自的女友都整天心念念的想着怎么把西卡拉回来重组完整体的少时。三人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为了解决女友心中的疙瘩,就想着尝试一下自己有没有办法单独让s妥协。结果,了解的越多,就越是觉得930涉及的面太大,大到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最后,三人不得不联合起来。
三人先随便闲聊了一会,等酒菜上齐后,文少开始转述他从sunny那里听来的930始末少时版。文少讲完,其他两人再补充。
之所以让文少来做主讲,主要是润娥这边之前为了降低自己在创业这件事上面的重要性,除了出钱以外,其他事情都没有参与,所以知道的不多。
泰软这边……除了和唱歌相关的事情外,泰软的表现就是一位生活在自己舒适圈内的宅女、涉世未深的少女……
文少讲的内容和吴粦、林夕知道的基本一样,所以两人也没什么要补充的。文少讲完,林夕先说他收集到的信息。
林夕是从自己的职业方面入手。
他去找了lv设计墨镜、帽子等配饰的设计师。这些设计师都表达了一个同样的观点:产品都还没上市,设计方案也从来没有公示过,哪来的剽窃?要不是倒霉催的被留下了视频证据,泰软直接说是她设计的,guc也没办法。就算有视频证据,在设计师的圈内,这个也代表不了什么,也不会有人说泰软这是剽窃,只能说这个人“自作孽”。毕竟,每一个设计都来自于设计师的灵光一现,而所谓的“灵光”,很大程度上都来自于在看到某一种物品后,觉得这件物品在经过一定程度的修改后能符合设计需求。真要较真的话,每个设计师都可以说“剽窃”过别人的创意。
林夕甚至去找过林军。
林军直接嗤之以鼻:“圈内人一看就知道,guc就是在欺负圈外人不懂圈内的潜规则。剽窃?这算个球!你看slot前段时间出的那个什么红白蓝帆布袋,明显就是设计师在想不出新款手提包的方案后,不知道在哪里看到我们的帆布袋,然后直接把外形改成挎包,就说是他们的新品了,还美其名曰灵感来自华夏的帆布袋……我呸!但是,我们又不能说他剽窃,只能说他借鉴。”
林夕也去咨询过lv的律师团队。
对方的看法是:各国法律虽然没有对外形的相似度做一个明确的数字指导,但是一般经验都是要达到50才能算得上是侵犯了知识产权。别看这款墨镜改动不多,只是改了个logo,加了点花纹。可是对于墨镜这种小物件来说,这点改动就足够在法律上变成原创产品了。所以,他们团队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也不会去起诉对方。就算拿到类似的视频作为证据,他们团队也就是先用律师函“恐吓”一下对方。如果对方主动求饶,表现得软弱好欺,那么他们才会要求对方赔偿并立下文字和解书。如果对方态度强硬,拒不承认剽窃,并且不惜和lv闹上法庭,那么lv这边反而会偃旗息鼓。因为这种事情闹上法庭后,很大几率还是会败诉。而一旦败诉,那就相当于给对方做了一个正面的广告宣传,也会极大地损害lv的声誉。如果觉得不解气,lv最多也就是买通几个博主,用产品对比的方式去隐喻对方剽窃。至于像这种be发布产品比guc更早,却反而被guc起诉剽窃创意的……简直就是……用白痴弱智都没办法去形容这个人的智商程度了。就像某粉丝举报说一首发行于86年的歌曲抄袭她家idol发行于13年的歌曲一样,想反驳觉得掉份,想骂人又没合适的词语,最多只能反手一个举报。
林夕讲完,文少和吴粦若有所思……
文少愤怒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重重地砸在桌子上,大声怒斥道:“s是养了一群弱智律师还是找了一群穿着西装的畜生?哪怕来几个实习生,也不会犯这种低级的专业性错误啊!我们外行的说不知道还一回事,他们就是专门吃娱乐圈这碗饭的,整天对着各种代言合同和歌曲的知识版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