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军事法庭(2 / 2)

功。今日若因尔之‘勇’而恕尔之罪,他日他人效仿,致粮草不继,大军溃败,尔可能担此千古罪责?功是功,过是过,军法昭昭,岂容混淆!”

王虎脸色由红转白,冷汗涔涔而下。

他本就不是愚笨之人,只是仗着勇悍,有些骄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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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被主事、将校、参军三人层层剖析,尤其那句“致大军溃败,尔可能担此千古罪责”,如重锤敲在他心头。

他想起岳元帅常言的“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其核心便是“纪律”。

自己所为,确是因贪功而忘纪。

“俺……俺知罪了!”王虎终于低下头,颤声道。

“既已知罪,本司宣判!”

郑宪起身,肃然道,“人犯王虎,违抗军令,擅离职守,依律杖八十,削都头之职,降为普通军士,暂留军中效力,以观后效。其追击斩获之功,另行记录,若日后立新功,可合并叙赏。执法士,行刑!”

命令一下,两名执法士上前,将王虎按倒在刑凳上,当众执行杖刑。

“啪!啪!”的杖击声,混合着王虎的闷哼,清晰地传入台下每一名观审士卒耳中。无人喧哗,所有人都面色凝重。

他们亲眼看到了军法的威严,看到了功过分明的处置,也看到了即便是勇悍的都头,触犯军纪亦无可宽贷。

行刑完毕,郑宪环视台下,朗声道:“今日之事,尔等需谨记!西征万里,强敌环伺,所恃者,非独兵甲之利,更在号令严明,法度森然!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方为岳家军之本色!自今日起,各营凡有触犯军律者,无论官兵,皆可依制诉至本司‘行军法会’,本司与陪审将校、录事参军,必当秉公审理,明正典刑!都听清楚了么?!”

“听清楚了!”台下响起雷鸣般的回应。

许多士卒,尤其是新附或收编的士卒,心中原有的那点“将领喜怒定生死”的担忧,消散了许多。

他们看到了一套相对公正、公开的审理程序,知道了自己若遇不公,亦有申诉之处。

类似的行军法会,不仅设在别失八里,也在高昌、哈密、乃至前线较大的屯兵点如赛里木湖畔,陆续设立。

主审官、陪审将校、录事参军三人制,确保了专业、军事与程序三方面的平衡。

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允许特定范围观审;一般案件则记录在案,定期公示。军法条例也根据西域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增补,如针对与归附部族关系、屯田纪律、水源分配、战场纪律等,都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这套制度,如同一把无形而公正的尺子,开始丈量、规范着十万大军的言行,将岳家军“纪律严明”的传统,从将领的个人威望和自觉,部分转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制度保障,极大地增强了军队的凝聚力、纪律性和内部公平感,也为将来可能的大规模扩军或收编降卒,提供了稳定的消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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