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外交博弈之复杂,一至于此(2 / 5)

神,可能会被割裂。而且这不仅仅是喊口号那么简单,要想取信于士兵,肯定要对陆军总司令部和参谋部门做出一定的表率性清洗。

光拿掉一个总司令还不行,还要把一些进攻主义的位高权重老派军事理论家也清掉,才能平息兵变。

从此以后,法军或许就变成一支防御型陆军了。

但,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呢?数十年内两次被打成这样,未来的法军也只能走纯防御路线了。

“可以,这方面的牺牲,我们自己搞定。但是,对内和对外宣传的口径,如何强调敌人的非正义性,如何让士兵和外国当局知道敌人的求和不是真心的,这还需要你们多斟酌一下。”

那场会议开了整整一天,各部门借机把对外宣传和解释的口径也都统一了。

布法两国最终在11月4日、正式紧急回应了内外各方的诉求。

首先,布法两国的外交大臣,联合发表声明,就德玛尼亚方面提出的和谈要求,给出了映射条件。

“愿意谈”的姿态是必须表的,这时候再拒绝谈判,国际上和国内都会严重丢分。

最多把条件开得漫天要价一点,确保事情谈不拢,然后再慢慢互相砍价。

布法联合的停战条件是这样的:

1双方在西线互不割地,回到原有边界。

2德玛尼亚作为首先侵略法兰克国土的一方,对法兰克造成了严重损害。但考虑到露沙是比德玛尼亚更早总动员的国家,出于平衡考量,法兰克愿意大度不再额外问德玛尼亚要战争赔款,只需要德玛尼亚以从露沙处取得的战争赔款为限,转交给法兰克。

说人话,就是如果德玛尼亚最后要到了值30亿马克的露沙黄金储备,把这笔钱转赔给法兰克就行,法兰克不多要。

3停火实现后,双方立刻释放全部布、法、德三国的战俘,不接受1换1的战俘交换(因为德玛尼亚军被俘虏的总人数远少于布、法两军被俘的人数,1换1的话,布、法战俘一大半都回不去了)

4法方承诺清算霞飞、尼维勒等进攻主义陆军将领,将其撤职,从此奉行防守主义。但作为交换,德玛尼亚也必须清算总参谋部中的“施利芬派”将领,将其作为战争罪犯惩办,以彰显德方追求长期和平的反思与决心。

因为法方认为,虽然当初露沙是第一个总动员的国家,但德玛尼亚的“施里芬计划”也是导致战争扩大化的第二重要原因。

当时德玛尼亚总参谋部没有做除了“施里芬计划”以外的其他全面战争计划,才导致了“无论谁打德,德都得先打法”的问题,而这种唯一性的战争计划,显然本身就是一种战争罪行!

在法方列出的“施利芬派”名单里,就包含了法金汉、兴登伯格、罗登道夫、霍洛等好几个元师、将领,甚至还夹带私货把一个鲁路修冯亨特写了进去。要求德方至少永久免除这些人的职务并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永不叙用。

马肯森、利奥波德和鲁普雷希特元帅等人,倒是逃脱了法方的制裁名单,因为这些人要么战争爆发时已经退役了,要么当时在执行防御任务,并没有参与施里芬计划,战前也不是德总参谋部的最高层。

5德玛尼亚在东线停战条约中,不得要求露沙割让基辅罗斯地区和高加索地区,即使露沙方面同意,也只许割让波兰—立陶宛地区及拉脱维亚一部。

对于奥利奥,最多允许其割占利沃夫至文尼察地区,以及摩尔多瓦地区。

对于奥斯曼,最多允许其割占亚美尼亚地区。

中东地区各方占领情况,也都退到战前状态。

同时,德玛尼亚必须交还战争中夺取的比属刚果、葡属安哥拉、莫桑比克三地的殖民权益。

布法联合发布的这个声明,很快也在国际上取得了重大反响。

严格来说,前3条都是三方之间的事情,是可以谈的,只是开价有点漫天要价,跟德方的要求差距很远。

但第4条、第5条按此前的国际法就不太站得住脚了,因为德、露之间怎么停战、怎么割地,那是双方的内政,跟外人没关系。

或许布法当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4和5联动起来,显得“就算你不愿意做4,我们也没法逼着你做,但我们会在我们自己的权限内用我们的方式惩罚你,也就是无限期的贸易禁运和武装封锁”。

说白了,就是摆出一副“停火可以,但不能让停火变成让德玛尼亚回血恢复战争潜力的契机,要你停火了还继续被禁运,国力继续被压制”。

如果这样的条件都能谈成的话,那布法也不亏了,停战就停战好了。

布法方面的态度一表明,次日就是11月5日,也是大洋彼岸丑国重新改选的日子。

连续两天的投票,和一天的初步计票后,伍德罗威尔逊大统领就从自己掌握的渠道得知,这次应该也是稳了。

然后11月7日,威尔逊大统领虽然还没正式连任成功,但他还是露面就国际形势发表了讲话,表示支持布、法的方案,如果德玛尼亚真要和平,就该接受这个停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