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有正事(1 / 2)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是比分钱还开心的。

如果说有,那就是分钱后好好的喝一杯了。

在山跟泉水里刨出来的林蛙。

县里买回来的家猪大排骨。

还有精面包出来的酸菜油滋了水饺。

最后再来一碗白花花的大米饭。

别看米饭和水饺在后世都算是主食。

但在这个年代可没有这么多的说道。

有好吃的就不错了,还讲究那么多干嘛。

张聪很快就吃完饭,拉着萨摩耶小白就出去上课去了。

可以料到,当张聪骑着小白到了学校的瞬间,绝对是全学校最靓的仔。

而其他人则继续在家里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当然。

陆云筝在山里弄来那个白色的大狗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

有的说这是山里的守护神,有的说就是一头白狼。

毕竟谁见过比牛还要大的狗呀!

可不管这是什么,能征服这么大的一个猛兽。

在村民心中,简直比他打到一头老虎更让人佩服。

很显然,征服跟弄死,绝对是两件事情。

“这小陆崽子已经是这边最牛逼的炮手了吧?”

“是呀,这不他一上山,野兽闹灾也没了,真不知道他干啥了。”

“还别说,真就是这样,今年也就听说他在山上打到猎物了,附近几个村的炮手,最近都不敢上山了。

“瞎说,不是不敢上山,听说今年都死了两三个炮手了,

有人说是什么东北运道不好,不让炮手祸害山里的畜生。”

虽然陆云筝是意外的解决了山里闹灾。

也没有让其他人知道他在山里与老虎硬碰硬。

可就这么上个山,十里八乡的林子就消停了。

还能弄一个这么温顺的野兽回来。

这可算在十里八乡出了名了。

再加上有张聪一个劲的吹牛,渐渐的谁看到都会竖起一根大拇指,夸赞一声有出息了!

有出息这三个字。

可是东北人最后的倔强。

不管家里的孩子干什么,只要干出点名堂,都会夸一句有出息。

也算是东北对孩子最好的夸赞。

不过,这对附近村子的猎人来说,白色,堪比老黄牛的狗。

只是一听,就知道是山里的狼王!

谁见过长那么大的狗?

还是国外的品种?

他们可都是养狗的行家,听都没听说过。

而能做到征服一头狼王,就连这些猎手都开始打心底佩服起来。

要说打猎的伙伴,猎狗。

其中最出名的一种就是狗串子。

狗串子不是两只不同品种的狗结合。

而是狼跟狗的结合。

有的猎人为了弄到一窝狗串子。

甚至都会在狼狗发情的时候,将母狗辇到山上去。

那膘肥体壮的母狗,大多都死于非命。

可万一有半个多月能回来的,那就是已经带上了狼的崽子。

这种狗串子,听话,懂事,还有狼的各种优点。

比如耐性好,聪明之类的。

但谁听说过直接驯服一头狼回来。

还是一头变异的白狼王!

甚至还能让家里的小孩骑起来!

“英雄出少年,有那头狼王,在山里估计要横着走呀。”

“是呀,白狼王不都说是山中精灵么?”

“。。。。”

佩服,羡慕,还有那赤裸裸的妒忌。

甚至有不少猎人都开始偷偷的带着母狗到小孤家村溜达。

故意将母狗撒开,就在学校,也就是之前的知青点闲逛。

虽然不是发情期。

万一被狼王看上了呢。。。

这不比普通狼下的崽子强多了。。。。

不过,对于这些,陆云筝一概不知。

看着家里欢声笑语,这是对他最好的报酬。

他重生回来,为的不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家里和和睦睦,开开心心的么。

这顿饭一直吃到了晚上。

直到全家人都喝不动了,这才各回各家。

只是这一夜,家里的三个女人也喝多了。

最后剩下的金南平忙前忙后,反倒没有钻被窝的机会。

翌日。

陆云筝一大早就起来给贪睡的四个女人煮了一锅粥。

接着就带着已经代入狗视角的小白进了一趟山!

那巢穴离他住的地方还有一段距离。

陆云筝连续几天都上山也不着急。

只是带着小白看看它打猎的本事。

果不其然。

都没用他动手,不一会的功夫,小白就叼了三只傻狍子回来。

一个个热气腾腾,一看就是刚咬死的。

甚至那头最小的傻狍子还活着,是被白狼王吓晕过去。

直接叼着后脖颈子就带到陆云筝身边。

这下好了,整个冬天都不缺肉吃了。

甚至卖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