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年10月26日,大明永乐十一年十月初一。
自最后一支佣兵团到位,整个勃艮第军营上下,尽管目前还没有得到实际的命令,但还是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部队即将开拔的消息。
这天清晨,第戎堡外的军营就已经开始动了起来。
勃艮第公爵站在第戎堡最高处的了望里,双手撑着栏杆,目光锐利的扫过下方如蚁群般密密麻麻的营帐。
整整九万多人的营地一直蔓延至地平线尽头,各色的帐篷与旗帜交织。
马蹄声、铁砧敲击声与粗鄙的叫嚷声此起彼伏,即便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依然象是就在耳边一样。
约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已经闻见了营地里士兵的汗臭与马粪的腥臭。
缓缓的将胸腔内的这口气吐出,他再一次的在心底告诉自己,这次战争的胜利者只会是自己!
没错,别看他有着‘无畏的’的名头,但这毕竟是一场规模宏大的战争。
更重要的是,这场战争可是赌上了他的基业,而他的敌人,却是大半个法兰西。
他再怎么‘无畏的’,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冷静。
不过好在,他毕竟成名已久。
经过了这几天的心理建设,这位闻名遐迩的公爵总算是把心态调整了回来,不复前些天稍有一丝不如意,就大发雷霆的焦躁。
就在他略微出神的憧憬着胜利后的美好时,一位侍从从转角处的石梯间爬了上来。
“大人,那伙日耳曼人推举了一位首领,这会正在营地里,等待着您的召见。”侍从快步上前,低声禀报,“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现在就要看到你许诺的三倍佣金。”
“这帮该死的乞丐,还没出力就先想着要钱了,让他们过来吧!”约翰冷笑着骂了一句,就准备让侍从前去召唤。
转念一想,他又伸出手,拦住了那位侍从,“算了,你不用去了。这帮肮脏的家伙不配来到我的城堡,我还是去军营里见他们吧,正好也能鼓舞下士兵们的士气。”
“都快要开拔了,士兵们却还没有见过自己的领主,这可不行。”嘴里念叨着,约翰转身走向身后的石阶。
由于大雨才停了不过两日,顶楼的砖石还有些潮湿。
背后的披风在扫过砖石的时候,被蹭上了点点水渍。
“这该死的雨季,总算是停了。要不是西边也是一样,阿马尼亚克派的杂碎们肯定就已经过来了。所以说,上帝到底还是公平的,没有只让我们陷入这个问题。”
侍从跟在公爵的身后,还要听着他的絮叨,却根本不敢对这略显亵读的话语搭腔。
只能傻乎乎的陪笑,双眼则控制不住的盯着公爵红色披风上的那道水痕。
约翰见自己说了半天,也没得到应有的捧场,自然觉得有些无趣,沉默的朝着军营走去。
约莫半个小时后,他带着这个侍从,以及七八个骑士作为护卫,来到了日耳曼佣兵驻地。
营帐内,一位四十来岁的日耳曼贵族,正在用一把匕首剔着脚趾指甲缝里的泥垢。
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短锁甲,外面还套了一件磨损严重的熊皮大氅。
腰间挂着的长剑倒是品质不俗,剑柄上还缠着个褪色的缎带,应该是他的某位先祖,在东征时抢来的战利品。
七八个跟他一样的贵族,粗鲁的端着酒杯,七嘴八舌的在他旁边争论着什么。
有些烦躁的用大拇指和食指捻去匕首上的污泥,凑到鼻尖闻了闻,瞬间露出了嫌弃且上头的表情。
就在这时,他忽然就听到了下属的通报。
那位阔佬,勃艮第的公爵大人,没有选择待在城堡里接见他们,反而是亲自来到了营地里。
这个家伙瞬间也顾不上穿鞋了,招呼起身边的同胞们,像迎接一位国王那样隆重的出来迎接。
一见到约翰本尊,一行人立马散乱的行礼。
约翰皱着眉头,看着这帮乡巴佬,鄙夷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但他还是强忍着,询问着他们的须求。
被推举为首领的那位日耳曼贵族,立马露出了谄媚的笑脸,操着憋脚的法语开口:“尊贵的,公爵大人,按照,您,之前许诺的,我和我的士兵们,冒雨,赶来了,您,该履行,您,的承诺了,给予,我们,三倍佣金。”
尽管由于对法语的不熟练,他说的语速很慢,而且停顿很多。
但是让一众勃艮第人听起来还是感到非常费劲。
约翰皱着眉头听他说完,感觉这家伙的法语就象是野狗嚎叫一样,每一个音节都象在啃食腐肉。
“当然,我会履行我的承诺……”
为了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