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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锦文站在客厅里,象是处于时间的旋涡,他看向外面漆黑的夜空,毫不尤豫地穿上雨衣就跑向了燕子河。
因为他清楚的记得,凌晨会迎来一场暴雨,而埋在芦苇荡的碎尸,会被暴涨的河水冲到下游。
也就是说,正常的时间里,碎尸是在三天后,也就是六月四日才会被发现。
当年,报纸上有报道过,最先发现人体组织的是下游的居民想要抓上水鱼,一网下去,捞起来一条人类的大腿。
杨锦文来到燕子河,也幸好包裹断掌的红色塑料袋,有一截露在土层外面,这才让他找到这只断手。
报警之前,为了避免引起警察的怀疑,杨锦文又跑回家里,拿上老爸的钓鱼竿,从厨房找来水桶,水桶里也正好有两条大板鲫。
杨锦文出神的看向不断翻滚的乌云,而后便听见芦苇荡里传来一声惊慌的呐喊。
“这里,这里有发现!”
杨锦文看见何金东急忙向喊话的地方跑去,他的身影在芦苇丛中穿梭。
接着,又有警员在另一处喊道:“何队,我这里也有发现。”
“还有我这儿,我找到了人头,我找到了人头!”
杨锦文看向芦苇荡里不断奔跑的警员,而后转过身,从怀里拿出录音笔。
她遇害时间为六月三日,晚上六点到深夜十二点,在警察抓住凶手前,我必须保证她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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