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打官司,官排第一,司第二(1 / 2)

“贴切点来形容,关於本起案件的诉求,你们大风厂和光明区政府,是种类似於蹺蹺板的零和关係。

“你不用质疑我的专业水平,我既然敢这么说,自然是有相关社会常识,和法律依据支撑论据的。”

“事实就是,区政府若想撇清责任,就得把责任推到你们身上;

反之,你们若想减轻自己的错误,轻巧脱身,那区政府的违规情节就得坐实。”

“严谨地说,你们双方是属於——按起葫芦浮起瓢的责任对冲关係。”

“若是不起诉,或是起诉败诉,结果都將是新大风厂地皮收回,老大风厂被抵押罚没,同时大风厂相关领导还要担负非法集资、私自售卖集资房等刑事责任。”

“这不是我在嚇唬你们,而是有相关法律条文佐证的,如果想看我可以给你们找出法条。”

新大风厂收回,老大风厂抵押,这不是等於便宜没占到,还把老本折进去了?

平日在家吃咸菜都要论根数的郑老抠哪能接受这个,百感交集,心里快冒出火来,耿著脖子就想爭辩。

陈清泉又说:“不过你先別著急也不是说就是毫无希望。”

“区政府在地皮审批,以及集资房资格授予上,的確存在瑕疵,这是我们能把责任归咎到魏兆晋身上的唯一希望。

隨后,陈清泉又给郑氏父子讲解了下布局,大致意思是想胜诉,唯一希望就是把过错牢牢钉在魏兆晋个人身上,不要去攀扯光明区政府,以及京州市委。

民不与官斗,光明区委、京州市委是不可能有错的。

想贏得官司你只有把责任细分,把论据做实成魏兆晋的个人行为,是他为了达成某些政治目的,私下做的主张,其他人都是不知情的,这样才能有贏的希望。

陈清泉这么建议当然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的。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

纵使陈清泉再不忿李达康,也知道想凭藉此事是不可能拉李达康下马。

倒不如把罪名全扣魏兆晋身上,先斩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所以才从专业角度,设计了这么一出扣责魏兆晋的妙计。

从陈清泉这得到满意答覆后,郑氏父子心满意足地走了。

走之前留下了十万的定金,拿走一份委託代理合同的协议书,全权委託陈清泉代理本起案件。

出得律所大门,郑西坡心疼到不行。

高额的律师费就不说了,只那一千五的諮询费,他都他没办法接受。

说几句话功夫就要一千五,这不明抢吗?

他得抠搜多久才能省下来啊?

看到父亲的表情,郑胜利哪还不明白他这是算计劲又上来了。

只好劝慰:“想开些吧爸,这官司要不打,別说新大风厂了,就连老大风厂咱都保不住。只要官司能打贏,那咱们付出的一切就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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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父子出门以后,陈清泉马上一个电话打到了祁同伟那里。

李达康背叛了汉大帮,魏兆晋又是他的化身,那他此举就约等於在替汉大帮清理门户,是有功之臣啊。

立功不表功,等於没立功。

做下此等大事,不得让祁书记知道知道?

光明区违规批地,大风厂售卖集资房

从陈清泉那获知到这一连串信息,祁同伟很快便理清了此次事件的头绪。

大风厂哄架陈岩石,陈岩石挟恩沙瑞金,沙瑞金施压李达康,李达康又暗示光明区委书记,搞出来的这事。

再现在事情办砸了! 而陈清泉呢?

他的打算是把整口锅扣在光明区委书记魏兆晋身上,以此泯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现在正向自己徵求对这场官司的指导態度。

陈清泉只看到一点——魏兆晋是李达康的化身,弄倒魏兆晋能给李达康添堵。

但在祁同伟看来,本次事件却还有更多可图谋之处。

首先,光明区委书记刚一上任就出问题,这將是他提復孙连城,並为其平反的良好契机;

其次,事实上对於陈岩石他心里一直是有怨念的。

对大风厂这些和他非亲非故的刁民他可以上躥下跳,违规求情,可当年他被打压时这小老头却连一句公道话都不肯帮他说。

不要说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种话。他祁同伟不是圣人,现实中遇上这种情况是个人都会有怨言的。

他有时也会想,如果当时能有人拉自己一把,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刚念及此,祁同伟便猛甩脑袋,把这不合时宜的想法拋去——想这些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