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洛杉矶综合医院,病房里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味,却掩不住此刻的温馨。
陈可卿半躺在病床上,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血色。
她今天精神好了许多,能够开口说话了,虽然声音还有些虚弱,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
林夕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三天三夜几乎没有离开过这个房间。
他眼里有血丝,下巴冒出了青茬,整个人看起来有些憔悴,但那份专注和深情,却让陈可卿心里甜得像浸了蜜。
“傻丫头,还笑。”
陈淑芬坐在另一侧,手里端着雪澜熬好的营养粥,轻轻吹了吹,递到女儿嘴边,“看你这傻样,笑什么呢?”
陈可卿就着母亲的手喝了一口粥,眼睛却一直盯着林夕,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
“我在笑干爹变成大熊猫了。”
她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一丝调皮。
林夕握着她的手紧了紧,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只要你快点好起来,干爹变成什么都行。”
“那可不行。”陈可卿认真地说,“干爹要一直这么帅,我还要看一辈子呢。”
这话说得直白,陈淑芬的手微微一顿,但很快又自然地继续喂粥。经历了这次生死劫难,有些事,她已经看开了。
洛云浅趴在床尾,听到这话,忍不住笑出声:“可卿,你现在说话越来越大胆了哦!”
“那当然。”陈可卿微微扬起下巴,“我可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她顿了顿,目光重新落在林夕脸上,眼神里有种之前从未有过的坦荡和炽热:
“干爹,我说过,如果有来世,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现在我没有死,所以,这辈子我就要和你在一起。”
病房里安静了一瞬。
洛云浅眨眨眼,忽然笑了:“那可卿,你得排队哦!”
“排队就排队。”陈可卿也笑了,“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两个女孩相视而笑,那笑声里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有心照不宣的默契,还有对这个奇特关系的坦然接受。
陈淑芬看着她们,眼眶微微泛红,但嘴角却带着笑意。
她放下粥碗,轻轻抚了抚女儿的头发:“傻孩子,只要你好好的,妈妈什么都依你。”
雪澜站在一旁,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
西洛思也来了,坐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幕,心中涌起复杂的情绪——有感动,有羡慕,还有一种说不清的归属感。
门被轻轻推开。
夜莺走了进来,一身黑色劲装,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但看到陈可卿精神的样子,她的眼神柔和了一瞬。
“可卿,感觉怎么样?”她问。
“好多了,谢谢夜莺姐姐。”陈可卿乖巧地回应。
夜莺点点头,目光转向林夕:“队长,方便出来一下吗?”
林夕轻轻放下陈可卿的手,在她额头上吻了吻:“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嗯。”陈可卿乖巧地点头。
走廊里,夜莺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
“台湾调来的两个小队已经到位。一队六人,装备精良,今晚入驻别墅,负责那边安全。另一队六人,已经在医院周围布控,二十四小时轮值。还有一队”
她顿了顿,眼神变得凌厉:“六人,精锐中的精锐,随时可以行动。”
林夕靠在墙上,双手抱胸,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老琼斯那边有什么动静?”
“他们召集了所有人手。”
夜莺说,“据内线消息,老琼斯打算今晚十点后分两路行动——一路袭击别墅,一路袭击医院。他想趁我们还没缓过气来,一举解决后患。”
林夕的嘴角勾起一丝冷笑。
“不自量力。”
他站直身体,目光投向窗外。
洛杉矶的夜色已经降临,远处的高楼大厦灯火辉煌,但在这繁华之下,隐藏着多少黑暗和罪恶,他再清楚不过。
“通知查斯。”林夕说,“我要亲自去见他。”
夜莺微微挑眉:“现在?”
“现在。”
四十分钟后,林夕的车停在了洛杉矶东部一栋不起眼的建筑前。
这里是血帮的总部。
作为瘸帮的死对头,血帮在这座城市的地下世界占据着半壁江山。
他们的老大查斯,是个五十多岁的黑人,据说年轻时也是个狠角色,如今虽然退居幕后,但依然是洛杉矶黑道举足轻重的人物。
林夕独自下车,走向那扇铁门。
门口的两个黑人保镖警惕地盯着他,手按在腰间。
林夕视若无睹,只是淡淡地说:“告诉查斯,林夕来访。”
几分钟后,他被请了进去。
查斯是个身材魁梧的黑人,留着花白的络腮胡,眼神锐利得像鹰隼。
他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手里握着一杯威士忌,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的东方男人。
“林先生,久仰大名。”查斯开口,声音低沉浑厚,“这几天,你的名字在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