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所有权,将归属于‘大唐第一布庄’这个整体。
换句话说,土地将成为我们所有人——皇家、我、以及你们五位——共同拥有的产业,而不再仅仅是某一姓一家的私产。
诸位,能明白这其中的区别吗?”
共同拥有?属于“布庄”?
这个概念让五位见多识广的商人彻底懵了。
他们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困惑与难以置信。
在大唐,土地要么是私人永业田、口分田,要么是官田、职分田,从未听说过土地可以归属于一个“商号”、“布庄”这样的实体。
这完全超出了他们已有的认知框架。
看着他们茫然的神情,赵子义进一步阐明:“此事我已与陛下详细商议过,并已上呈条陈,陛下已然允准。
因此,未来你们纳入合作的这些土地,法理上将成为‘大唐第一布庄’的共同资产,由我们七方共有。
这意味着,任何个人或势力,若想打这些土地的主意,都必须经过我们所有人的同意才行。
这并非剥夺,而是将你们的土地,置于一个更强有力的保护之下。”
峰回路转!
五人苍白的脸色迅速恢复血色,随即被巨大的惊喜所取代。
原来不是巧取豪夺,而是构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坚固的产权同盟!
将自己的土地与皇室、国公的土地“绑”在一起,形成利益共同体,这简直是给自家田产镀上了一层金刚不坏的金身!
往后,别说地方豪强,就算是州府长官,想动这些地,也得先问问长安城里的皇帝和定国公同不同意!
这哪里是损失,分明是获得了天大的保障!
“我等愿意!愿上交土地纳入布庄,听从安排!”
这一次,他们的回答没有丝毫勉强,充满了由衷的喜悦与笃定。
“不是上交,是‘集成’。”赵子义纠正了用词,随即提出了另一个要求,“此外,还有一件事需要诸位在各自家乡出力。
我希望你们能在当地选址,兴建学堂。五家,每家负责建造十座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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