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们的脸上虽然带著劳作后的疲惫,但面色大都红润。常年食用这种带有微弱灵气的变异水稻,让这些底层工人的体格远超旧时代的普通人。
这简直就是旧时代人类梦寐以求的“天下大同”与“温饱盛世”。
但在老丁的眼中,这幅画面却透著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绝望。
他看著那些排队的凡人。他们吃得饱,穿得暖,寿命甚至能轻鬆活到九十岁。但是,他们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光彩。
就像是一群被圈养在巨大透明玻璃缸里的仓鼠。
联盟的高层和修仙者们,用最廉价的灵米填饱了凡人的胃,却极其冷酷地抽走了他们向上攀爬的所有阶梯。
旧时代的穷人,尚且可以通过读书、经商、甚至去战场上搏命立功,来实现阶级的跨越。王侯將相,寧有种乎?
但修仙时代,有种。
那个“种”,叫做灵根。
没有灵根,你学再多的物理公式,也参不透一个最基础的【聚灵阵】;你积攒再多的財富,在修仙者的一柄飞剑面前,也只是一只比较肥美的待宰羔羊。
你连“卖命”的资格都没有了。因为你的肉体凡胎,对於修仙者来说毫无利用价值。你的命,在这个超凡纪元,一文不值。
吃得饱,但仙途已断。
这才是这个时代最深邃的绝望。你清晰地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呼风唤雨的神仙,有长生不老的灵药,但你却只能永远跪在泥地里,做一头负责给这台庞大修仙机器提供物理外壳的工蚁,直到老死。 “咳咳咳”
老丁靠在街角的一根路灯柱上,发出一阵剧烈的乾咳。冷风吹透了他单薄的衣服,却吹不散他心头那股如坠冰窟的寒意。
没有钱,买不到药,妻子可能就撑不了多久了。
就在老丁万念俱灰,准备找个角落安静地结束自己这荒唐可悲的一生时,他的视线,突然被街道对面的一块全息投影招牌吸引了。
那是一家名为【血狼荒野探险队】的私人商铺。
商铺的门口,站著一个满脸络腮鬍、身上散发著练气期四层灵力波动的壮汉。他正拿著一个扩音法器,对著街道上那些无所事事的凡人声嘶力竭地吼叫著:
“血狼探险队招人!明天一早出发,目標是五十里外的【九华山灵脉外围】!招收十名凡人『背夫』!”
“不需要你有修为,不需要你能打!只要你有一把子力气,能替我们把开採出来的低阶灵矿背出荒野就行!”
“报酬丰厚!活著回来的,一人两百张灵晶券!如果死了安家费五百张灵晶券,当场结清,打入你家人的帐户!”
壮汉的吼声在繁华的街道上迴荡,但周围的凡人们却纷纷避之不及,犹如躲避瘟神一般绕开了那家商铺。
去荒野?还要去那些被高阶修仙者和门阀封锁的灵脉外围?
谁不知道,现在荒野里的那些变异动植物已经越来越邪门了。凡人跟著低阶修士去荒野当“背夫”,说得好听是干体力活,说得难听点,一旦遇到变异兽潮,凡人就是修仙者扔出去爭取逃跑时间的“人肉诱饵”!
这哪是招工,这分明就是招敢死队!
在大家都不愁吃穿的年代,谁会为了几百张灵晶券去送死?
老丁看著那个满脸不耐烦的壮汉,那双空洞死寂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一抹极其疯狂、犹如迴光返照般的骇人光芒。
凡人的命確实不值钱。
但如果当成野兽的诱饵,似乎还能卖上一点价钱。
“嘎吱——嘎吱——”
老丁推开了拥挤的人群,拖著那条沉重的机械假腿,一步一步、极其坚定地走到了那个练气期壮汉的面前。
“仙长。”
老丁抬起头,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报名当背夫。”
壮汉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眼老丁,隨后眉头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毫不掩饰眼中的嫌弃。
“老傢伙,你没听清楚我刚才说的话吗?我们需要的是能背两百斤矿石的壮劳力!你看看你这副半截入土的德行,还装著一条破铜烂铁的假腿,你別说背矿了,遇到哪怕最弱的变异兔,你都跑不过它!”
“滚滚滚,別来捣乱!”壮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就像在赶一只苍蝇。
老丁没有动。
他缓缓捲起自己左臂的袖子,露出了手臂上一个极其狰狞、犹如被某种利爪撕裂后留下的巨大伤疤。
“我是749局东海防线退下来的老兵。”
老丁的声音沙哑,但却透著一股尸山血海里磨礪出的冰冷,“我知道你们招凡人去荒野的真实目的。遇到危险,我不会拖你们的后腿,我懂得怎么割开自己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