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之夏(15)(1 / 3)

美国丽人1960s 三春景 2199 字 1个月前

第92章长岛之夏(15)

弗莱明和克里斯托弗认识,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弗莱明是'暴发户'与东海岸老钱名媛的独生子,克里斯托弗的情况和他类似,不过父母的情况会′低配’一些一一克里斯托弗的祖父是此时的美国首富没错,但父亲只是祖父众多子女中的一个而已,在自身能力不出众的情况下,能联姻到的名媛当然比不上白手起家、真正掌握金钱与人脉的富一代。实际上,如果不是克里斯托弗不是自己争气,他也会是东海岸众多平平无奇的纨绔子弟之一,比不上弗莱明众星捧月。不过,既然他自己争气,这些就不用说了。从他获得成功开始,就是东海岸上流社会别人家的孩子'了,经常被当做榜样树立一一这很容易被讨厌呢!而弗莱明和他的关系也确实不好。

只是那不是因为克里斯托弗事业成功,导致他被父母拿来比较.富兰克林家的情况,富兰克林太太几乎从来不管弗莱明,老富兰克林则是确定儿子没有多少能力,但也不是个会败光家产的傻瓜后,就顺其自然了。“别人家的孩子′的苦,弗莱明·富兰克林从来没吃过。弗莱明和克里斯托弗关系不好,纯粹是因为性格原因。他们在小学时上过同一所寄宿学校,当时就觉得合不来了,毕竞他们的性格完全是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如果说一个是随心所欲、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另一个就是一板一眼、严肃认真的标准继承人。

不过小学时期这种性格差异影响还不大,最多就是两个小孩子玩不到一起去而已。但在之后,他们在他们的那个圈子里,一年到头固定碰面几次,也只碰面那几次时,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简单来说,克里斯托弗对弗莱明没有太多看法--圈子里纨绔子弟太多了,因为弗莱明本性不坏,他就是纯粹的纨绔而已,连′坏′都谈不上,克里斯托弗能有什么特殊的印象呢?

相反,弗莱明对克里斯托弗就有些反感了,应该说克里斯托弗正是他最受不了的那类人。无聊无趣的、一板一眼的、完全不懂得何为艺术和趣味、目光5放在利润"经营′这些东西上(倒不是说弗莱明不知道自己的潇酒日子正是金钱,或者说自己的父亲努力经营、获取利润造就的,而是更接近′唯利是图"给人的不快?).

如果丽莲知道弗莱明所想,大概不会太奇怪,因为她早就感觉到了。虽然弗莱明出身富贵,但他骨子里更像是个清高的艺术家。但又因为家里实在太富贵了,而且他也确实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一切,所以也不绝对。丽莲心里想过,如果弗莱明出身没有那么富贵,说不定真能成为一个艺术家。但这也是假设,而富裕奢华的生活很难打磨一个艺术家,所以于弗莱明,成为有一定水准的艺术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了,除非富兰克林家有一天突然破产。总之,这种清高的艺术家性格,看到克里斯托弗..emmmmm,虽然不至于有类似走开,你这个满身铜臭的混蛋′这种想法,但′合不来′是肯定的。丽莲现在就看到两人有些微妙地打招呼,眨了眨眼睛,摘下因为开车戴着的墨镜,冲克里斯托弗笑了一下:“下午好,没想到您今天会来!按您上回说的,还以为要再等一个礼拜呢.…啊,您和富兰克林先生认识吗?”克里斯托弗看着有一段时间没见的力量,顿了一下一一丽莲今天穿了一条鲜红色的铅笔裙廓形连衣裙,针织材质,非常贴身,有一种电影式的戏剧感。九其配上这辆法拉利加州蜘蛛的敞篷跑车,豪车美女,当她斜倚着车门摘下墨镜,本身就是极具冲击性的画面了。

一瞬间,克里斯托弗一贯一本正经的脑子里冒出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想象,但最终还是压了下去。他看了看丽莲,又看了看一旁的弗莱明,点了点头:“下午好…明尼苏达州的事情比预想的更顺利,所……”“至于富兰克林,我们很早就认识了,但泽家和富兰克林家,呃,您大概能想到,那个圈子其实非常小。”

丽莲这才想起来,这是两个东海岸顶豪家的少爷啊..的确,要说完全不认识,才是奇怪的事吧。

“好吧好吧,现在丽莲小姐您的疑问解开了,到我了。“弗莱明抓住机会插话进去:“那么您和但泽,又是怎么认识的呢?”丽莲不可能说克里斯托弗是她前夫兼现任约会对象(随时可以成为男友的那种),只能想了想说:“我们认识两三年了,是在拉斯维加斯认识的,不过当有些误会..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面了,是后来我来了纽约才重逢的。”弗莱明敏锐地抓住了关键:“误会?所以你们的误会已经解除了吗?”“唔.算是解决了...我们现在已经是很好的"好朋友’了。”丽莲轻快地说。“好朋友?“弗莱明再次敏锐地抓住了关键,然后又看向克里斯托弗,露出了不能理解的表情。

从克里斯托弗出现,注意到他看丽莲的眼神,弗莱明就能确定他是丽莲的爱慕者。这一点太明显了,根本没有探寻和猜测的余地一-虽然克里斯托弗这样的人会如此明确地爱慕一位女士,已经很让弗莱明意外了,但考虑到爱情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不讲道理,一些商场上的老狐狸不也有′老房子着火',完全失去理智的时候么?克里斯托弗这样好像也不算什么。真正让弗莱明不能理解的是丽莲,一直对男性的殷